关于新建西路570号科研设计用房项目的环卫配套设施意见的函上海市静安区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上海百汇云灏置业有限公司提交的关于《新建江场西路570号科研设计用房项目》的材料收悉,根据《上海市市容环境卫生管理条例》、《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上海市城镇卫生设施设置规定》及《上海市城市生活垃圾分类设施设备配置导则》的要求,一、项目内应建造1座小型压缩式生活垃圾收集站(下简称小压站),1、小压站建筑面积不小于80平方米设置在地下一层,2、小压站应配置1台旋转密闭式垃圾压缩机,压缩站内应分别配置380V/30kW动力电,3、环卫作业车辆由地面通向地下一层的坡道坡度不应大于10%,地下车库出入口坡道净高不应小于3.5米,小压站内净高不应低于4米,局部净高不应低于4.5米,小压站大门前应设置不小于12米*12米环卫车辆的回车场地,4、小压站的大门采用不锈钢手动+电动卷帘门,小压站的小门采用不锈钢朝内平开门,5、小压站内应设置洗桶区域,二、项目内产生的生活垃圾应做到分类收集处置,配置符合标准的湿垃圾、干垃圾、有害垃圾和可回收物垃圾的收集容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