靖江园区经发局,经研究,对2020年度江阴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评审类)进行验收,二、验收方式采用网上提出验收申请、递交纸质验收材料结合现场抽查、审计的方式进行项目验收,一式两份),对市拨经费50万元以下的项目采取总结方式验收,对市拨经费5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要求组织专家进行现场验收,出具验收意见,对市拨经费30万元及以上的项目需提供专项审计报告,专项审计报告由项目承担单位选择符合条件的、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审计内容主要包括:科研项目申报及立项中涉及的经济与财务指标真实性、科研项目经费会计核算情况、科研项目承担单位和项目负责人执行预算情况、科研项目实施中设备购置和管理情况、科研项目合同要求的经济与财务指标完成情况等,三、时间安排:合同已到期的项目承担单位于9月30日前在网上填报完成《江阴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验收书》,10月14日前完成纸质材料报送,2﹒列入专项资金组织实施的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