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开化县行政记功嘉奖暂行办法(修订)》(开政办发〔2020〕2号)有关规定,经研究,拟对推进开化经济社会发展作出突出贡献的集体和个人进行记功嘉奖,现予以公示,并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1.反映问题的方式:在公示期限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均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的形式,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以单位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提倡署报本人真实姓名,2.要求: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3.公示时间:2022年8月10日至8月16日,4.联系方式: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地址:县行政大院1号楼205办公室,附件:拟记功嘉奖的集体和个人名单开化县人民政府办公室2022年8月10日附件拟记功嘉奖的集体和个人名单一、集体三等功(5家)发改局、水利局、应急管理局、市生态环境分局、开化水库建设中心二、个人三等功(1人)朱佳(经济开发区管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