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农业农村局组织专家组成员,对申请的3家农业生产主体进行了资料审核和现场核查,并按照<浙江省农产品标准化生产绩效评价评分细则>进行了综合评审评定,具体结果如下:1.嵊州市初明家庭农场:综合评价得分66分、评价等级为C2.嵊州市北漳镇岩马山家庭农场综合评价得分63分、评价等级为C3.嵊州市汝锋家庭农场综合评价得分60.5分、评价等级为C本次公示时间为5天,即2022年8月10日-2022年8月14日,对相关情况有异议的,请在2022年8月14号前向嵊州市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人:徐伟荣,联系电话:0575-83187116,地址:嵊州市剡湖街道越秀北路47号,邮编:312400,打印本页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