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嘉兴港区管委会办公室嘉兴综保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嘉兴港区财政奖励扶持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嘉港区办〔2020〕49号)、嘉兴港区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嘉兴港区稳外贸促“双循环”暂行办法(试行)》(嘉港区〔2020〕120号)等文件规定,经企业申报,港区管委会审核,现对符合拨付条件的企业名单予以公示(详见附件),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2022年8月10日至2022年8月16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间与嘉兴综合保税管理局联系,联系电话:0573-85588102联系地址:乍浦镇通保路10号综保大厦A座港区财政奖励(补助)申请审核情况表(综管局第二批).xl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