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就申报2023年度省科技计划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基本要求(一)项目牵头申报单位必须是在我市具有法人资格并具备科研开发能力和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二)申报单位不得有到期未验收的省科技计划项目,(三)申报单位应严格按照《福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管理办法》的要求,差额部分由项目申报单位自筹解决,企业作为牵头申报单位的,由企业牵头申报的项目,(六)申报项目有合作单位的,协议内容一般包括:项目研究开发内容及分工、知识产权权属、经费筹措及资助经费分配等,(八)项目牵头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及课题组成员不得是失信被执行人,不得是列入项目管理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且取消申报资格处罚时限未到期,(十)对因未按本通知要求申报,将不再受理该项目补充材料或其他项目补充申报,二、申报、推荐时间安排表序号计划名称项目申报单位申报项目截止时间推荐单位推荐项目截止时间纸质材料受理处室及截止时间1产业技术开发与应用计划区域发展项目2022年9月9日2022年9月20日高新科、农社科2022年10月18日2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项目技术创新项目2022年9月9日,大赛获奖项目2022年11月18日3星火项目2022年9月9日2022年9月20日农社科2022年10月18日4对外合作项目2022年9月9日2022年9月20日高新科2022年10月18日5引导性项目2022年9月9日2022年9月20日农社科2022年10月18日6基础研究与高校产学合作计划自然科学基金项目2022年9月9日2022年9月20日成果科2022年10月18日7创新战略研究项目2022年9月9日2022年9月20日计划科2022年10月18日8科技创新平台建设计划引进重大研发机构资助项目2022年9月9日2022年9月20日高新科2022年10月18日9科技企业孵化器(众创空间)新增孵化用房补助及科技创新平台认定资助项目2022年9月9日2022年9月20日高新科2022年10月18日10省级新型研发机构非财政资金购买科研仪器设备软件后补助项目2022年9月9日2022年9月20日计划科2022年10月18日11技术转移计划重大科技成果购买补助项目2022年9月9日2022年9月20日成果科2022年10月18日12福建省中科院STS计划配套项目2022年9月30日2022年10月14日成果科2022年11月7日13公益类计划省属公益类科研院所基本科研专项2022年9月9日2022年9月20日计划科2022年10月18日三、其他事项(一)各县(市、区)发改局(科技局)、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和市直有关单位必须按照各类计划项目分别排序,(三)各县(市、区)发改局(科技局)和东侨经济技术开发区经发局要认真做好项目申报材料的审核和现场核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