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以下简称“新区科创经服局”)拟对2022年7月前到期的科技项目进行验收,二、验收范围本年验收范围为《大鹏新区2022年科技项目验收计划表》(详见附件1)第一类“事前支持类科技项目(到期须验收类)”和第三类“奖励支持类科技项目(上级部门已下达主项目验收结果类)”,其余项目为暂不参加本年验收的提醒类项目,三、验收流程(一)收集验收材料各项目承担单位按要求准备项目验收材料,于2022年8月30日前完成提交(材料清单及参考模板,(二)材料审查、集中答辩新区科创经服局对项目承担单位提交的验收材料进行审查,事前支持类项目通过材料审查的,奖励支持类项目通过材料审查后无须参加集中答辩,由新区科创经服局参照上级部门验收结果作出验收结论,新区科创经服局拟定验收结论并在大鹏新区政府在线挂网公示3个工作日,新区科创经服局正式印发验收结论,四、相关要求项目承担单位应高度重视并积极配合科技项目验收工作,项目承担单位存在不按时提交验收材料、无故缺席验收答辩、验收结论为“不通过”等情形的,新区科创经服局将按有关规定启动财政资金回收程序,附件:1.大鹏新区2022年科技项目验收计划表2.大鹏新区科技项目验收材料指南3.大鹏新区科技项目验收材料参考模板大鹏新区科技创新和经济服务局2022年8月10日附件:1.附件1:大鹏新区2022年科技项目验收计划表.xlsx2.附件2:大鹏新区科技项目验收材料指南.docx3.附件3:大鹏新区科技项目验收材料参考模板.zi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