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政府16届16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广州市支持村镇工业集聚区更新改造试点项目的土地规划管理若干措施(试行)》(以下简称若干措施),广州将遴选村镇工业集聚区更新改造试点项目,若干措施为了在土地规划管理方面支持试点项目实施,从完善历史用地手续、用地指标和规模支持、提高改造主体积极性、提升改造动力、提高产业用地配套设施比例、提高土地利用效率、鼓励实施连片改造、鼓励企业参与改造、支持产权分割等九个方面提出了支持政策,纳入广州市村镇工业集聚区(村级工业园)“工改工”(含普通工业用地、新型产业用地)更新改造试点项目,未纳入试点项目的村镇工业集聚区,纳入村镇工业集聚区更新改造试点项目,为企业提供低成本产业载体的村镇工业集聚区,不影响重大基础设施、重点项目建设的村镇工业集聚区,试点项目工业用地容积率为3.0-5.0若干措施提出,若干措施提出试点村镇工业集聚区落实省、市重点项目和重点产业项目的,其他试点项目涉及使用新增建设用地的,试点项目工业用地上可建配套行政办公和生活服务设施的计容建筑面积不大于总计容建筑面积的30%,试点项目内国有普通工业用地上已确权登记的产业用房,试点项目可以由政府招商、企业代建、多主体合作改造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