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遴选上海电子消费券发放平台企业的公告》,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经发布公告、企业申报、专家评审等环节,拟确定支付宝(中国)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支付宝)、财付通支付科技有限公司(微信支付)、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云闪付)等3家平台企业为2022年上海电子消费券发放平台企业,现予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8月10日至2022年8月12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实名向上海市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上海市商务委员会)反馈,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需对所提异议的真实性和可靠性负责,为便于核实了解情况,请提供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世博村路300号7号楼联系人:庄老师黄老师联系电话:021-23110561021-23110554传真:62752053上海市建设国际消费中心城市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8月10日来源:上海市商务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