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初审通过的单位按照如下方式提交书面材料:一、提交地点第二批文化事业建设费奖补项目书面材料提交地点设置在深圳市福田区益田路6003号荣超商务中心B座15楼洽谈室,二、提交时间请各申报企业在8月15日至8月17日到受理点提交材料,至8月17日18:00仍未提交书面材料或提交不全的,三、提交内容1.申报书(盖公章,3.文化事业建设费完税证明(选择企业身份登录国家税务总局深圳市电子税务局,如一并申报了1-6月的企业,需提供1-6月完税证明,如只申报4-6月企业,只需提供4-6完税证明,如一并申报了1-6月的企业,需提供1-6月凭证,如只申报4-6月企业,只需提供4-6凭证,以上材料1-4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外均验原件存复印件,注:收据开票金额严格按照本次申报实缴文化事业建设费总额50%开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