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主管部门、市直有关单位:为加强我市科技创新平台体系建设,拟新建一批市重点实验室,现就市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建设指南2022年度市重点实验室建设重点聚焦高端装备、新能源新材料、医养健康、绿色化工、新一代信息技术、现代高效农业产业等“231”特色产业体系重点研究领域,已批建市重点实验室的研究领域不再建设,二、申报条件申请新建市重点实验室须为已开放运行的各类实验室,并满足下列条件:(一)建设依托单位综合科技实力较强,(二)实验室研究方向符合菏泽市经济与科技发展战略,(三)实验室具有结构合理的高水平科研队伍,(四)实验室具备较好的科研实验条件,(六)建设依托单位重视市重点实验室建设,三、有关要求1、建设依托单位认真编制《菏泽市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和《菏泽市***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书》,报所辖县区科技主管部门,2、科技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论证、审核,4、建设依托单位承担省、市计划到期没有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联系电话:5310772附件:关于印发《菏泽市重点实验室管理办法》的通知.pdf菏泽市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doc菏泽市重点实验室建设计划书.docx菏泽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