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商务局、经开区商务金融局,鼓励本市百货店、购物中心疫情期间给予入驻商户租金减免,拟对采取减免租金举措的运营企业给予适度补贴,现就相关工作通知如下:一、支持范围和条件适用于同时满足以下条件的百货店、购物中心的运营企业:1.本市行政区域内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以上的百货店、购物中心(综合体仅为商业部分建筑面积,二、补贴标准给予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含)以上的大型商场不超过50万元的资金补贴,给予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含)—10万平方米的大型商场不超过25万元的资金补贴,给予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含)—5万平方米的大型商场不超过10万元的资金补贴,三、申报流程本市大型商场于8月31日前,向所在区商务局、经开区商务金融局(联系方式见附件1)提交以下申请材料,需提交业主方相关材料及有效期内租赁合同复印件,四、工作要求1.各区商务局、经开区商务金融局负责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初审,9月10日前将确认后的企业名单和相关材料正式报市商务局复审,各申报企业要确保申报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市商务局将委托专业机构对企业实际减免租金行为进行抽查,3.补贴资金使用要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