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条申请经营性人力资源机构推荐就业补贴需提交下列材料,公示结束后由区人力社保局将资金直接拨付至申请补贴机构银行账户,第三十八条申请丰台区优秀创业服务机构的需向区人力社保局提供下列材料:1.优秀创业服务机构认定申请报告(附件15),申请免费创业工位资金补贴的机构须获得“丰台区优秀创业服务机构”资质,第四十五条符合条件的创业服务机构向区人力社保局申请办理,需提交下列材料:1.丰台区优秀创业服务机构补贴资金申请表(附件19),第四十九条培训结束后5日内向区人力社保局提交下列申请材料:1.丰台区优秀创业服务机构补贴资金申请表(附件19),公示结束后由区人力社保局将资金下拨至申请企业账户,第六十条申请资金补贴的创业活动应先取得区人力社保局许可,各申请机构根据区人力社保局下发通知中要求提交申请材料:1.创业活动登记备案表(附件25),2.丰台区优秀创业服务机构补贴资金申请表(附件19),2.丰台区优秀创业服务机构补贴资金申请表(附件19),第九十四条技能大师工作室评选管理工作由区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区人力社保局技能大师工作室评审工作组根据各单位上报推荐对象情况,第一百零三条公示结束后由区人力社保局将资金下拨至技能大师工作室所在单位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