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各软件企业:为落实《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益企服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厦委办〔2022〕31号)精神,做好重点软件企业监测服务,现就厦门市重点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以下简称市重点软件企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入库条件年度(指1-11月)营业收入1亿元(含)以上的规模以上软件企业(国民经济行业代码为64和65),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正式公布,三、其他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修订印发<厦门市重点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评选办法>的通知》(厦工信软件〔2019〕87号)失效,特此通知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厦门市大数据管理局2022年8月8日(此件主动公开)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2022年8月8日印发各相关部门,各软件企业:为落实《中共厦门市委办公厅厦门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益企服务”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厦委办〔2022〕31号)精神,做好重点软件企业监测服务,现就厦门市重点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以下简称市重点软件企业)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入库条件年度(指1-11月)营业收入1亿元(含)以上的规模以上软件企业(国民经济行业代码为64和65),经公示5个工作日无异议后正式公布,三、其他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修订印发<厦门市重点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企业评选办法>的通知》(厦工信软件〔2019〕87号)失效,特此通知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厦门市大数据管理局2022年8月8日(此件主动公开)厦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办公室2022年8月8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