档案材料遗失,现向我局申请正常退休,根据《关于印发〈南通市职工档案丢失损毁后补救处置实施办法〉的通知》(通人社法〔2013〕5号)的规定,补充调取了相关证据材料,根据材料记载:白巍于1990年8月大中专院校毕业分配至如皋市机电设备公司参加工作,2001年12月解除劳动关系,2001年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结算凭证,1993年1月至2001年12月在如皋市机电设备公司参保缴费,2002年1月至2005年12月灵活就业参保缴费,2006年1月至2022年7月在如皋皋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参保缴费,现拟确认其参加工作时间为1990年8月,现根据要求先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2年8月8日至2022年8月14日,请在公示期内向我局反映情况,如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