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和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2022年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的报告》(云金融办〔2022〕1号)文件精神,拟对云和县隆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支付风险补偿21.7259万元,公示时间为2022年8月8日至8月12日,共5天,请于8月12日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视同对公示结果无异议,联系单位:云和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联系人:陈刘杰联系电话:0578-5521235地址:云和县城北路6号附件:附件:根据《云和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关于2022年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绩效目标的报告》(云金融办〔2022〕1号)文件精神,拟对云和县隆丰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支付风险补偿21.7259万元,公示时间为2022年8月8日至8月12日,共5天,请于8月12日前提出,逾期不再受理,视同对公示结果无异议,联系单位:云和县人民政府金融工作办公室联系人:陈刘杰联系电话:0578-5521235地址:云和县城北路6号附件: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