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章创建第五条省工信厅根据国家制造业创新中心规划布局和《福建省“十四五”制造业高质量发展专项规划》发展重点,采取“成熟一家、创建一家”的方式开展创新中心创建工作,第三章考核评估与管理第八条创新中心及原有创新中心试点单位每年底向省工信厅和设区市工信部门报送年度工作进展情况,第九条省工信厅每三年对创新中心进行一次考核评估(以下简称考评),福建省制造业创新中心考评指标参考表一级指标二级指标指标权重(分)指标说明目标完成情况(30分)30创新中心按时限完成创建方案设定的建设目标,(依托法人单位成立的创新中心主要考核负责创新中心的牵头单位的创新中心)核心定位(15分)关键共性技术61.按照创新中心建设方案中确定的技术目标取得阶段性进展,创新活动91.考评期内创新中心自主或合作开展技术创新活动、研发5项关键共性技术,2.考评期内承担本领域省级项目得2分,2.创新中心及成员中具有本领域省级创新平台(包括重点实验室、工程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技术中心、行业技术开发基地等,市场化(7分)核心成员情况71.创新中心股东或成员单位包括3家及以上本领域省内排名前十的企业,成果扩散4考评期内创新中心已向企业尤其是中小企业或通过自行孵化企业,技术标准4考评期内创新中心作为主要起草单位制定本领域国际标准和先进团体标准的,得3分(排名前三的参与单位得1分),可持续发展(17分)经营情况91.考评期内创新中心开展每完成1项委托研发、成果转化、技术服务等业务并实现创收,体制机制3考评期内创新中心建立了市场化运营、成果转移扩散、知识产权协同运用等机制,规划目标3考评期内创新中心在研发方向、人才梯队建设、技术服务、能力建设、对外合作交流等方面制定了规划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