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各直属单位:现将《关于加快基金集聚促进股权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印发给你们,南通市人民政府2022年8月3日(此件公开发布)关于加快基金集聚促进股权投资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为进一步优化我市股权投资发展环境,支持南通创新区、南通市北高新区制定股权投资基金集聚区专项扶持政策,(责任单位:市财政局、科创集团、南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三、推动股权投资机构服务南通产业发展(五)鼓励股权投资基金投资南通,股权投资基金当年实际投资南通市区非上市企业的累计投资额每满500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股权投资机构投资市区种子期、初创期科技型小微企业以及人才企业的天使投资项目,〔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市财政局、市地方金融监管局〕(七)激励股权投资机构引进优质项目,〔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市财政局〕四、营造股权投资发展优质配套环境(九)加强机构及人才服务保障,〔责任单位:市委组织部(人才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财政局〕2.对入驻基金集聚区的股权投资机构,(责任单位:南通创新区、南通市北高新区)3.对入驻基金集聚区股权投资机构新引进的专业人才,(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市市场监管局、市税务局等)(十一)建立投融资常态化对接机制,(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行政审批局、各相关中介机构行业主管部门)(十五)丰富股权投资退出渠道,(责任单位: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市场监管局、市行政审批局等)(十六)防范违规私募基金风险,且股权投资基金注册资本不低于5000万元,股权投资管理机构注册资本不低于1000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