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有关部门、单位:为加快我县企业上市步伐,一、建立企业上市(挂牌)全过程服务机制(一)对开展股改的上市(挂牌)后备企业,(三)对正在股改、已完成股改、即将报会的上市(挂牌)后备企业,二、强化财政奖补政策力度(一)企业在境内证券交易所首发上市的,其中:报证监局上市辅导备案奖励100万元,在市级财政一次性奖励80万元基础上,在市级财政再一次性奖励20万元基础上,在市级财政一次性奖励100万元基础上,对拟在北交所上市的新三板挂牌企业按照境内上市奖励标准执行,已享受的新三板挂牌政策在企业报证监局上市辅导备案阶段一次性扣除,在市级财政一次性奖励800万元基础上,(四)我县企业通过借壳、买壳、并购重组等方式实现境内上市并将县域外上市公司注册地和纳税地迁至我县的,在市级财政一次性奖励1000万元基础上,在市级财政一次性奖励10万元基础上,《临邑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企业上市的实施意见》(临政字〔2020〕71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