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夏津县人才科技工作激励办法》(夏办发〔2021〕2号)、《夏津县企业大学生就业生活补贴实施细则》有关规定,通过个人和用人单位申请,县人社部门审核,许凯悦等3名人员符合夏津县企业大学生就业生活补贴发放条件,为增加工作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现予以公示,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对象有异议,可通过来信、来电、来访等方式,向夏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的需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的需实名并提供联系方式,公示期限:2022年8月8日—8月12日通讯地址:夏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305室监督电话:0534-3217151附件:2022年8月夏津县企业大学生就业生活补贴拟发放人员名单.xls夏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