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部门、有关企业:根据山东省、青岛市工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要求和《青岛高新区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改革工作实施办法》、《青岛高新区规下工业企业“亩产效益”综合评价改革工作实施办法》,我区对144家符合条件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及71家符合条件的规模以下工业企业进行了“亩产效益”综合评价,并通过了公示,现将2021年规模以上及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结果予以公布,附件1:高新区2021年度规模以上工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结果.pdf附件2:高新区2021年度规模以下工业企业“亩产效益”评价结果.pdf青岛高新区“亩产效益”评价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2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