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根据《惠州市惠阳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2年惠阳区关于鼓励员工留惠过年暖企惠民行动方案>的通知》(惠阳府办函〔2021〕87号)文件精神,最终确定符合2022年惠阳区关于鼓励员工留惠过年暖企惠民资金(鼓励企业稳生产)奖励条件的企业共48家,现对6月24日《关于2022年惠阳区关于鼓励员工留惠过年暖企惠民资金(鼓励企业稳生产)拟安排计划》予以变更,公示期为2022年8月8日至8月12日(5个工作日),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方式向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反映情况,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确凿的证明材料,反映情况和问题需实事求是,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联系方式:惠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地址:惠阳区淡水街道金惠大道区政府大院,附件(48家):2022年惠阳区关于鼓励员工留惠过年暖企惠民资金(鼓励企业稳生产)拟安排计划表.xlsx惠州市惠阳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8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