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预算(第二批)的通知》(新财社〔2022〕112号)、《财政部办公厅关于优抚对象补助经费(第二批)直达资金备案审核的意见》(财办社〔2022〕57号)、《关于下达2022年中央财政优抚对象补助经费预算(第二批)的通知》(克财社〔2022〕55号)等文件精神,现拨付你单位2022年中央财政优抚对象补助经费(第二批)预算万元(具体金额见附件),统筹使用中央财政、地方财政安排的补助资金,二、该项指标收入请列入2022年政府收支分类科目第“1100248社会保障和就业共同财政事权转移支付收入”,三、此次下达的优抚对象补助资金列入直达资金管理,标识为“01中央直达资金”,并保持中央直达资金标识不变,在指标管理系统和直达资金监控系统中及时登录有关指标,做好直达资金标识标记,及时将支出情况导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四、各县(市)要认真落实中央和自治区绩效管理工作部署,切实强化优抚对象补助资金绩效管理,做好绩效目标完成情况、效益与预期目标偏差情况等进行跟踪监控,五、请按照《自治区财政资金使用跟踪反馈管理暂行办法》(新财预〔2016〕113号)规定,附件:附件1:2022年中央财政优抚对象补助经费分配表附件2:中央对地方专项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附件3:资金跟踪反馈表阿合奇县财政局2022年8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