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下达省级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重点展会和展会配套体系)项目计划的通知》(粤商务服函〔2022〕67号)《珠海市商务局关于印发<珠海市推动会展业高质量发展工作方(2022-2025)>的通知》(珠商〔2022〕124号)等文件的要求和程序,我局开展了省级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重点展会和展会配套体系)的项目申报工作,经企业申报、项目初审、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评审、局长办公会集体研究等程序,现将省级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重点展会和展会配套体系)分配方案从即日起予以公示,公示期从2022年8月5日至8月11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珠海市商务局2022年8月5日(联系人:张清华联系电话:3376651)附件:附件:省级2022年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外贸发展方向-重点展会和展会配套体系)分配方案.wps相关链接: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