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下拨2022年市级长者食堂部分补助资金的通知华亭镇人民政府、灵川镇人民政府:根据《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内设长者食堂工作方案》(莆民〔2020〕67号)、《莆田市民政局莆田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养老事业省级补助资金(第二批)的通知》(莆财社〔2021〕197号)文件精神,经局务会研究决定,为加快做好华亭镇走马亭村长者食堂和灵川镇青山村长者食堂的建设,经局务会研究决定,现下达2022年市级长者食堂部分补助资金共计2.4万元(具体分配详见附件),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请华亭镇和灵川镇根据《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内设长者食堂工作方案》(莆民〔2020〕67号)文件中关于长者食堂建设要求,为切实做好华亭镇走马亭村长者食堂和灵川镇青山村长者食堂的建设工作,二、我局为加快市级长者食堂建设进度,将先行拨付华亭镇走马亭村长者食堂、灵川镇青山村长者食堂部分补助资金各1.2万元,共计2.4万,推进项目建设(详见附件),三、华亭镇人民政府、灵川镇人民政府加强资金使用管理,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附件:2022年市级长者食堂部分补助资金分配表莆田市城厢区民政局2022年8月1日附件2022年市级长者食堂部分补助资金分配表序号项目名称资金(万元)备注1华亭镇走马亭村长者食堂1.2(莆民〔2020〕67号)、(莆财社〔2021〕197号)2灵川镇青山村长者食堂1.2(莆民〔2020〕67号)、(莆财社〔2021〕197号)合计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