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局现开展2021年度(实际发生为2020年)企业研发费用配套补助申报工作,2、企业已获得厦门市科技局2021年度各批次企业研发费用补助拨款,二、申报材料采用系统在线填报与纸质材料相结合的方式申报,点击首页“同安区2021年度企业研发费用补助”进入申报通知,按要求填写上传有关信息和pdf格式的材料文件(市级补助多批拨款的合并申报,2、纸质申报:在线填报审核通过后,打印如下带水印的线上审核后的纸质材料,1、企业研发费用配套补助申请表(在线申报系统自动生成打印,2、企业2019、2020年度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2017年版)中的A100000表——“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2019年度和2020年度,5、企业获得市科技局关于2021年度企业研发经费补助的红头文件、附件页及补助经费到账凭证(加盖企业公章),四、纸质材料报送地址同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6室或205室(同安区银湖里71号)联系人:陈先生电话:7010611技术电话:7012699五、其他事项1、2020年度(实际发生为2019年)市企业研发经费补助有余额未申报的企业本次一并申报配套补助,其他纸质材料按照《关于开展2020年第二批企业研发费用配套补助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今后将不再受理2020年度企业研发经费配套补助,附件1:同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同安区进一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厦同政办〔2019〕3号)附件2:2020年度第三批企业研发费用配套补助申请表厦门市同安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8月5日附件下载·附件1:同安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同安区进一步推进创新驱动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pdf·附件2:同安区2020年度第三批企业研发费用配套补助申请表.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