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为贯彻落实国家“碳达峰、碳中和”重大决策部署,提高建筑节能发展水平,引导生产应用先进、成熟、可靠的建筑节能技术,依据《山东省民用建筑节能条例》及有关规范标准、技术文件等,我厅组织研究制定了新的建筑节能技术产品应用认定技术要求,现发你们征求意见,请认真组织研究,于2022年9月15日前将意见建议报送至省住房城乡建设厅,联系人:陈恒亮、谭建华,电话:0531-51765577、51765145,邮箱:fzysunlujun@shandong.cn,附件:山东省建筑节能技术产品应用认定技术要求(征求意见稿).doc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2022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