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湖北省税务局关于扩大阶段性缓缴社会保险费政策实施范围等问题的通知》(鄂人社发〔2022〕30号)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大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力度,大型企业稳岗返还比例由30%提至50%,我县大型企业13家,按政策应返还金额壹拾伍万柒仟叁佰叁拾伍元肆角肆分(小写:157335.44元),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即日起5天,公示期间,若有异议,可向宣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宣恩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反映情况,欢迎社会各界予以监督,咨询电话:宣恩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718-5832667宣恩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0718-5824881宣恩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局2022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