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国家开发银行办公室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办公室关于推进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支持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通知农办计财〔2022〕20号为深入贯彻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全国稳住经济大盘电视电话会议和国务院常务会议精神,落实国务院扎实稳住经济一揽子政策措施,用好国务院调增政策性银行基础设施信贷额度,运用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加大重大项目融资支持,配合人民银行建立金融支持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对接机制,部署做好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融资保障和金融服务,现就推进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支持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有关要求通知如下,一、总体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加快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立足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把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放在更加突出位置,在财政投入稳定增长基础上,聚焦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重点领域,强化区域资金、资产、资源全要素整合,强化地方政府部门、金融机构、实施企业多主体协同,引导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支持适度超前开展农业农村基础设施投资,撬动更多中长期信贷资金高效率、低成本倾斜流入农业农村,助力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坚持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在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中的重要支撑作用,强化政府统筹推进和投入责任,加大组织引导和政策支持力度,以“十四五”规划明确的现代农业农村建设工程为基础,围绕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重点领域,创新投融资体制机制,撬动金融社会资本,强化信贷资金保障,综合考虑当地农业资源禀赋、基础设施条件、产业发展水平、金融服务能力等,以县域为主,宜县则县、宜市则市、宜省则省,统筹要素资源,分类谋划项目,提高项目针对性、可持续性及融资可得性,发挥有为政府和有效市场作用,引导金融资源向高标准农田、冷链物流体系等重点领域倾斜,向农业现代化示范区、现代农业产业园等重大园区和平台倾斜,向以脱贫地区为重点的欠发达地区和革命老区、边境地区、民族地区倾斜,支持水电路气讯等重点领域基础设施建设,推进“农村四好路”和乡村产业路、旅游路、资源路建设,强化通村公路与村内道路连接,完善农村交通运输体系,加快城乡冷链物流设施建设,其他适合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支持的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建设项目,支持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发挥融资融智优势,提前介入项目前期工作,积极参与高标准农田、农业现代化示范区、乡村建设等重点领域规划、方案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写,编制配套投融资规划,协助地方政府整合资源要素,做好项目谋划,制定整体融资支持方案或综合金融服务方案,有力有序推进项目融资工作,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要在符合国家法规和信贷政策前提下,优先安排信贷规模,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项目提供更多长周期、低成本贷款;要建立项目绿色通道,优先开展尽职调查、授信审批;要健全更加符合农业农村基础设施特点的信贷统计和管理制度,提升审批和资金投放效率,鼓励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等模式,规范发展、阳光运作,引导金融社会资本和民间投资,支持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用好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及时补充符合条件的农业农村新型基础设施等重大项目资本金,或为专项债项目资本金搭桥,引导金融机构加大配套融资支持,吸引民间资本参与,抓紧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发挥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综合金融服务优势,为符合条件的项目提供股权投资、发行承销、融资租赁等多元化金融服务,各地要根据“形成一批、发送一批”的原则,不定期将附件1、2电子版推荐给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相关分行,帮助承贷主体与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相关分行高效对接,同时将附件1、2电子版报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电子邮箱:moafinance@agri.gov.cn)、国家乡村振兴局规划财务司(电子邮箱:jinrongfupin@nrra.gov.cn),农业农村部计划财务司、国家乡村振兴局规划财务司分别会同相关业务主管司局遴选后报人民银行,并推送政策性、开发性金融机构和相关大型商业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