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企业:根据辽宁省发改委《关于组织申报2022年辽宁省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的预通知》(附件1)文件要求,现组织开展2022年辽宁省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请按照文件要求,准备附件2和附件3的材料各一份,于8月10日(周三)17:00前,将以上材料报送至管委会455房间(梁丹,84797332),我局将对申报材料进行初审,申报材料最终版报送时间、份数等事宜待上级部门正式发文后另行通知(务必注明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特此通知,附件1:2022年辽宁省数字经济发展专项资金指南.doc附件2:关于申报2022年辽宁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的请示-模板.docx附件3:申报材料模板.rar高新区经济发展局2022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