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我市园林绿化建设管理水平,根据省建设厅《浙江省园林城市系列标准及申报评审管理办法的通知》(浙建〔2017〕22号)等文件要求,我市组织开展了“2022年浙江省园林城镇”评选活动,经各参评单位提出申请,报县(市、区)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初审同意后,结合各县(市、区)的申报材料,确定上报住龙镇(龙泉市)、新兴镇(松阳县)为浙江省园林城镇,现将拟推荐名单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8月5日至8月11日,任何单位及个人对公示结果如有异议,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联系人:常晓静0578-2183137王华0578-2114067附件:丽水市上报“浙江省园林城镇”名单丽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2年8月5日附件:丽水市上报“浙江省园林城镇”名单(按分数从高到低排名)1.住龙镇(龙泉市)2.新兴镇(松阳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