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零售药店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3号)要求,按照《关于开展太仓市医药机构申请纳入医疗保障定点协议管理工作的通知》相关规定,现对太仓市鑫铭大药房有限公司等8家拟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的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月26日至2022年2月11日,如对上述公示单位有相关情况需要反映的,请于公示期内与太仓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医疗保险管理科联系(地址:太仓市(陆渡街道)十八港路29号主楼医保局807房间,电话:0512-80607170),反映情况及问题必须实事求是,来信以邮戳日期为准,2022年度拟新增定点医药机构名单太仓市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2022年1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