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江苏省道路水路运输经营者信用管理办法》(苏交规〔2020〕5号)规定,现对2021年度全市港口企业经营信用等级评定结果进行公示,其中,2021年新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或完成备案,以及当年转入本省的经营者,其信用等级最高为AA级,公示时间:2021年1月26日至2021年1月30日,公示期5工作日,公示期内,对公示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市交通局港务处书面申诉,联系电话:0515-88886401,地址:盐城市青年中路8号,附件:2021年度盐城市港口企业经营信用等级评定结果.xls盐城市交通运输局2022年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