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经济功能区)、鹤洲新区筹备组商务主管部门,各相关企业:根据《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对外投资合作事项)项目库申报指南的通知》(粤商务合函〔2022〕7号)要求,中央财政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对外投资合作事项)申报工作已开始,请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25日,请于截止日期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市商务局经济合作科(香洲区人民东路125号工商大厦西附楼3楼313室),特此通知,附件:《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对外投资合作事项)项目库申报指南的通知》(粤商务合函〔2022〕7号)珠海市商务局2022年1月24日(联系人:陈捷,电话:2159812,陈晓彬,电话:15992666682)附件:广东省商务厅关于印发中央财政2022年度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促进对外投资合作事项)项目库申报指南的通知(定稿).doc相关链接:分享到: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