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链接:《关于进一步支持科技创新的若干政策》政策解读各乡(镇)人民政府,一、支持研发创新平台建设对国家实验室(基地)、国家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新认定的国家产业(技术)创新中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市级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孵化器、众创空间、创业孵化基地、企业技术中心分别给予50万元、3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二、支持产业(技术)科技创新对领航企业、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给予资金支持,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分别给予30万元、2万元的后补助支持,对新备案入库的瞪羚企业给予30万元的后补助支持,对首次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20万元奖励支持,对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支持,对年度研发投入超过100万元的企业给予不超过0.5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对年度技术合同交易登记成交额超过100万元的企业给予0.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四、支持创新人才和团队集聚对全职引进高层次人才的企业,给予用人企业每人次不高于2万元的一次性补助,给予用人企业每人次每年不高于0.2万元的补助,给予引进人才每人每月不高于1万元的岗位激励资金,给予人才不超过30万元的资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