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区(县、市)科技局、开发园区科技管理部门,有关高校、科研院所,各有关单位:为规范和加强公益性研究计划项目管理,促进公益领域科技创新及成果转化,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经前期调研对接,市科技局形成了《宁波市公益性研究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稿,现征求你们意见,请各单位结合工作实际,研究提出修改意见,并于2022年8月12日前通过以下途径和方式反馈意见:1.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至:mengxiangchaoabc@163.com2.通过信函将意见邮寄至:宁波市鄞州区宁穿路2001号市政府二号楼市科技局农社处1603室(邮编:315066)联系人:孟祥超联系电话:89292254附件:宁波市公益性研究计划项目管理办法(修订).pdf宁波市科学技术局2022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