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根据《关于印发海沧区促进工业经济转型升级提质增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厦海政〔2021〕1号),我局于2022年8月8日起开始受理2022年上半年支持企业扩大出口(信用保险费用)补助,具体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和补助标准1.工商注册地在我区且当年度区级税收、产值(或增加值)统计关系归属我区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工业产值以企业上报统计部门审定确认的数据为准,2.对投保短期出口信用保险的企业,按实际缴纳保费的25%给予补助,对企业委托保险公司开展资信调查产生的费用给予40%的补助,3.根据厦海政[2021]1号,4.招拍挂取得项目用地的企业,如未达到招拍挂条件的产值、税收等产出要求,则不予补助,二、申报材料1.出口信用保险资金补助申请表(系统上填报)2.保险单扫描件(盖章)3.保费、资信费付款凭证(银行回单)扫描件(盖章)4.出口信用保险发票扫描件(盖章)5.2021年度入库期完税证明扫描件6.补贴收据原件(请在我局通知后再提交)三、申报受理1.网上受理时间:2022年8月8日-8月19日2.受理方式:企业使用闽政通法人账号登录“厦门市海沧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haicang.gov.cn/),在首页选择“办事服务-企业综合服务”进入“海沧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页面,可以在“政策指南”页面列表中找到“2022年上半年出口信用保险费补助”,四、联系方式政策联系人:小张6892274平台联系人:小戴6895392海沧区工业和信息化局2022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