且总投资不低于1亿元(1000万美元),重大项目包含:“高能级500强”企业、央企、上市公司、行业龙头等企业三级子公司以内直接投资的项目,高能级项目包含:1.经济贡献类项目:(1)区域型总部:原则上由“高能级500强”企业、央企、上市公司、外资企业等投资新设立,(2)税源性总部:原则上近一个自然年度引进由“高能级500强”企业、央企、上市公司、外资企业等投资,对首次提供的重大项目或高能级项目信息并促成青白江区委、区政府领导与项目投资主管或以上级别高层互访洽谈的引荐人按照1万元/条进行奖励,引进项目在我区签约注册并产生首笔地方经济贡献后一次性奖励引荐人3万元,其中属于以下重大项目和高能级项目的按照以下标准进行奖励:央企、上市公司、行业龙头企业、外商直接投资的重大项目一次性奖励引荐人5万元,中国服务业500强、中国民营企业500强、新经济500强企业投资的重大项目,招才引智类项目一次性奖励引荐人10万元,中国500强企业投资的重大项目一次性奖励引荐人15万元,功能型平台类项目一次性奖励引荐人20万元,投资总额达到10亿元(1亿美元)以上的项目的引荐人,(二)兑付程序:引荐人提交申请材料→项目引进单位将相关材料报送至区投促经合局备案→区投促经合局汇总后按程序报区委区政府审议→区投促经合局会同项目引进单位向引荐人拨付奖励资金,(三)政策奖励由项目引进单位按季度申报,(三)引荐人兑现本办法中的“签约项目促建及实缴到位奖”的“引进非单独供地的省外内资项目”及“非单独供地的外资项目”奖励资金与投资主体兑现区级其他政策奖励资金的总和不超过企业注册项目公司后第一个完整自然年度区级地方经济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