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一企业年度支持金额最高不超过300万元,每个品种最高给予200万元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每个品种给予200万元一次性奖励,单个企业每年最高不超过500万元,按照合同金额30%给予采购单位不超过1000万元补贴,对进入中国医药工业百强企业的给予一次性300万元奖励,每个企业不超过200万元,单个企业补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一次性分别给予最高20万元、30万元、50万元奖励,一次性分别给予最高20万元、30万元、50万元、60万元奖励,分别给予最高不超过50万元、30万元奖励,根据发展水平给予不超过200万元的一次性奖励,(五)将第7条中“给予1000万元扶持资金”修改为“给予不超过1000万元扶持资金”,(六)将第10条整段修改为“对并购电子信息企业(不包括股权关联企业)、且并购规模在1亿元以上、10亿元以下的电子信息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