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福建省财政厅、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中央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0〕120号)《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做好2021年福建省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闽海渔〔2021〕2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了《建宁县基层水产技术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并完成了示范基地与示范主体的补助等相关工作内容,现结转资金11万元,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分配使用方案如下:一、开展一期水产技术培训班金额约7.5万元,培训计划一周(5天,其中出县考察2天),培训人员50人(2021年养殖示范基地和示范主体人员、各乡镇畜牧水产站人员、水产技术人员),培训机构采取邀标方式确定中标人,二、其余资金3.5万元,用于下乡、宣传、资料印刷等费用,若有异议请联系建宁县农业农村局,建宁县农业农村局2022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