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进一步做好近期促进消费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各市人民政府,省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厅际联席会议(代章)2022年1月26日进一步做好近期促进消费工作若干措施为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及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和省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省发展改革委、省商务厅、省市场监管局、省农业农村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鼓励引导快递企业春节期间提供“不间断”服务,(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邮政管理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三、提振餐饮住宿消费,(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商务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四、推进春季大宗商品消费,(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商务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财政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五、促进文旅体育休闲消费,(省文化和旅游厅、省体育局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六、扩大节假日和夜间消费,(省商务厅、省发展改革委、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七、激发智慧零售新活力,(省商务厅、省邮政管理局、省交通运输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八、落实好中小微企业纾困政策,(省商务厅、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省国资委、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九、保障困难群众等群体基本生活消费,(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民政厅、省发展改革委、省总工会、省财政厅等按职责分工负责)十、维护春节市场秩序,组织开展春节期间消费市场打假专项行动,(省市场监管局负责)十一、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常态化要求,(省完善促进消费体制机制厅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按职责分工负责)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充分认识保持春节期间及一季度消费市场平稳运行的重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