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市监通告〔2022〕114号各有关单位、个人:根据《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办公室转发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第一批中央财政2021年服务业发展资金(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粤市监办发〔2021〕1427号)和《广东省市场监管局关于规范中央财政服务业发展资金(专利转化计划专项)使用的通知》(粤市监知促〔2022〕28号)等有关文件要求,我局对外发布了《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发布2022年深圳市专利运用提升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并按程序开展了受理、审核工作,经审核,确定了拟补助名单,现将项目拟补助名单予以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的拟补助单位和项目有异议,可在公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我局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要求在异议材料上签署真实姓名(不接受打印署名),对异议人身份按规定予以保密,不予受理,附件:中央财政2021年服务业发展资金(知识产权运营服务体系建设)2022年深圳市专利运用提升项目拟补助清单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