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农业服务中心:为进一步推动农民专业合作社又好又快发展,更好地发挥农民专业合作社在农业社会化服务和农村流通中的重要作用,我局根据《关于开展2022年度区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认定工作的通知》(莆湄北农〔2022〕88号),对各农民专业合作社进行了严格审核、认真筛选,从中选定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绿都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和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宁龙农民专业合作社作为2022年区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该农民专业合作社普遍内部治理规范,服务水平高,经济实力和带动能力强,对于我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具有很好的示范意义和带动作用,莆田市湄洲湾北岸经济开发区农业农村局2022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