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人社发〔2022〕184号各县区(开发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湾里管理局人社办、农林办:为推动我市乡村人才振兴,根据《江西省乡村振兴战略规划(2018-2022)》、《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赣办发〔2017〕17号)、《关于深化农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赣人社规〔2020〕2号)、《南昌市职业农民职称评定试点实施方案》(洪人社发〔2020〕256号)等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22年全市职业农民职称评定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评定范围和对象凡在南昌市农业生产第一线从事农业种植业、养殖业的种养大户、家庭农场主、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以及返乡创业大学生、农创客等符合申报条件的职业农民均可申报,(三)水产:职称名称为农民水产师、农民助理水产师,对应水产养殖专业,(二)能力和业绩条件1.申报初级职称人员,具有一定的文化程度,须从事相应农业技术工作1年以上、参加相关农业知识学习培训,在农业技术推广应用中,能传授农业科技知识和技艺,进行一般的技术指导和技术咨询服务工作,2.申报中级职称人员,具有较高的文化程度,须从事相应农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注重农业知识更新,能结合当地农村经济发展情况,组织或参与农业技术的试验、示范和推广,开展技术指导和培训,解决技术难题,(三)直评条件符合上述基本条件和初级业绩条件,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直接申报中级职称:1.返乡创业大学生、农创客等新型农民中,具备大专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具备本科以上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的人员;2.获得县级以上“劳动模范”、“五一”劳动奖章、“三八红旗手”等与农业相关的荣誉称号的人员,三、申报审核和推荐职业农民职称评定,采取个人申报,村委会、乡镇党委政府审核推荐,县区农业农村部门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联合审核,符合申报条件的职业农民按照《关于加强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诚信体系建设的意见》(赣人社发〔2013〕27号)、《关于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资格申报材料的通知》(赣人社发〔2014〕19号)要求,诚信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并于2022年8月30日前一次性提交以下申报评审材料:1.《南昌市职业农民职称评审表》(附件1)原件一式2份(A3纸型双面打印);2.业绩佐证材料一份,主要包括从事农业种植业或养殖业近5年以来获得的成果及奖励证书原件,能力及业绩的相关佐证材料(含目录页,装订成册);3.反映本人在从事农业种植或养殖中的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个人业务总结1份,申报职称的职业农民从事农业技术工作年限、业绩等终算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工作年限按年头计算,申报人员所在村委、乡镇要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赣人发〔2003〕35号)要求,认真做好申报推荐工作,县区人社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对各乡镇推荐的申报材料进行申报资格联合审核,各县区于2022年9月10日前将申报中级职称评审的材料统一报送至南昌市人社局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科,各县区、湾里管理局人社、农业农村部门要按照省市职称相关政策要求,严肃认真做好职业农民的申报工作,要对照申报标准条件把好资格审查关,按照《关于加强全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诚信体系建设的意见》规定,申报人在申报职称中的弄虚作假行为,将作为失信信息予以记录,各县区、湾里管理局人社、农业农村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要充分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大胆尝试,要深入细致地做好政策宣传和解读工作,切实引导广大职业农民积极支持和参与职称评定工作,附件1:南昌市职业农民职称评审表附件2:2022年南昌市职业农民职称评定申报数据一览表南昌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昌市农业农村局2022年8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