获国家和省级科技、专利、商标、创新创业大赛奖励,认定为国家级、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分别一次性奖励200万元、100万元,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建立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国家高新技术企业—省科技小巨人企业—省创新型领军企业全链条培育机制,新认定为省科技小巨人企业,新认定为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优势企业,新认定为省、市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分别奖励20万元、10万元,认定为省技术创新中心,分别一次性奖励20万元、10万元,一次性奖励5万元,其专利产品单年销售额达到100万元以上的给予一次性最多不超过10万元的奖励,引进或培育“国家、省高层次人才特殊支持计划”“省、市领军型创新创业团队”“绿谷精英”等人才,每年安排科技创新券资金500万元,单个企业每年最高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