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淳安县2015年第二批中央立项木本油料产业提升项目实施方案和《关于同意<2015年淳安县中央立项第二批木本油料项目部分项目实施单位调整变更>的批复》(淳林[2019]72号)文件要求,项目建设单位杭州千岛湖鑫瑞农业开发有限公司等15家单位认真组织实施,目前项目按要求完成了计划建设任务,经县林业局组织验收合格,实际完成投资418.323万元,核定投资额418.323万元,核定财政补助额178.79万元,现拟拨付项目第三笔补助资金计178.79万元,现向社会公示,公示期7天,公示期内如有异议,单位反映问题的,须加盖公章,须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联系人:淳安县营林科技站程建斌联系电话:0571-64813327通讯地址:千岛湖镇环湖北路375号邮编:311700附件:2015年第二批中央立项木本油料产业提项目第三笔补助资金明细表.docx淳安县林业局2022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