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促进西湖区创业孵化基地建设,持续提升创业平台能力建设,充分发挥创业孵化基地促进就业的示范带动作用,根据《关于加快推进创业孵化基地建设的实施办法》(洪人社发〔2019〕115号)、《关于南昌市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实施办法的补充通知》(洪人社发〔2021〕215号)文件精神,经过初审及实地核查等程序,江西新谷商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地址位于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朝阳洲中路199号利民佳苑公建二号楼一楼)符合区级创业孵化基地认定条件,现予以公示,1.公示时间:2022年8月1日至8月7日,2.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西湖区人社局和就创中心反映,监督电话:0791—86292636、0791-86565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