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制定企业技术创新规划、组织开展技术研发、创造运用保护知识产权、建立质量技术标准体系、凝聚培养创新人才、构建协同创新网络、统筹推进企业技术创新全过程实施,第四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以下简称“省工信厅”)负责指导全省企业技术中心建设,各市州工业和信息化局(以下简称“市州工信局”)负责本辖区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培育、组织申报、协同管理等工作,通过省工信厅指定的网站填报有关信息、提交申报材料电子文件,企业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申报材料主要包括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企业基本情况表、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数据表、上年度企业财务审计报告(全套)和纳税凭证、真实性承诺书以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负责对企业申报材料及网上信息进行审核确认、推荐符合认定条件的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对所报内容真实性负责,2.市州工信局负责对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提交的技术创新工作情况进行网上审核确认、汇总上报到省工信厅,编制复核评价材料,通过省工信厅指定的网站填报有关信息、提交评价材料电子文件,企业对评价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评价材料主要包括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三年度技术创新工作总结报告、复核评价数据表、近三年度企业财务报表和纳税凭证、真实性承诺书以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3.市州工信局负责对企业评价材料和网上信息进行审核确认,附件:1.《湖南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2.企业基本情况表3.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数据表4.湖南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指标体系5.《湖南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三年度技术创新工作总结》提纲6.湖南省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复核评价数据表7.真实性(信用)承诺书附件1-7.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