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意给予龙江航空有限公司等16家企业2022年5月至6月提升航空运力和机场集货能力资助资金共3740.5019万元,具体企业及资助金额情况如下:1.龙江航空有限公司41.6万元,2.中国南方航空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835.6万元,4.顺丰航空有限公司451.8694万元,5.中州航空有限责任公司732万元,6.中原龙浩航空有限公司330万元,7.深圳市优泰物流有限公司24.5657万元,9.上海欧暄航空服务有限公司14.057万元,10.瑄瑞(浙江)供应链管理有限公司17.4172万元,11.上海美凯航空服务有限公司15.1065万元,12.深圳市华力环球国际货运代理有限公司2.0489万元,13.四川康辉国际旅行社有限公司12.4895万元,14.极兔国际物流有限公司15.5543万元,16.深圳市机场(集团)有限公司820.6748万元,以真实姓名通过电话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