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精神,西安市雁塔区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雁塔区税务局按照管理权限,对西安市雁塔区红十字会非营利组织享受免税的资格联合进行审核确认,并将具体情况公告如下,特此公告,附件:西安市雁塔区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审核结果西安市雁塔区财政局2022年7月28日非营利组织名称西安市雁塔区红十字会纳税人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纳税人识别号)126101135831975371非营利组织类型事业单位批准设立或登记管理机关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政府企业所得税主管税务机关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雁塔区税务局联合认定部门国家税务总局西安市雁塔区税务局西安市雁塔区财政局认定结论该单位具有非营利组织企业所得税免税资格,免税政策执行期限为2021年1月1日—2025年12月31日,监督电话029-85241685。